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全面实施
发布时间:2019-06-10 23:2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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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实施更加积极、更加开放、更加有效的人才引进政策,《外国人才签证制度实施办法》自3月1日起,已经在全国范围内实施。
外国人才来华签证实现四个“最”
1 最长有效期,签证有效期可达10年;
2 最长停留期,每次停留期可达180天;
3 最短审发时间,申请次日即可颁发签证;
4 最优惠的待遇,‘零费用’办理,外国人才及其家属免交签证费和急件费。
扩大人才签证发放范围
凡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试行)》中外国高端人才标准条件的,符合“高精尖缺”和市场需求导向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等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外国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都可申请人才签证;
放宽人才签证有效期限和停留期限
经省区市外专局确认符合条件的外国人才,将可获发5年或10年有效、多次入境、每次停留180天的人才签证,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也将获发有效期相同、多次入境的相应种类签证;
提高人才签证申办效率
采取全程在线、立审立办方式,大幅压缩审核、审发期限,外国人才资质确认时限压缩至5个工作日,高端人才及其配偶子女签证申请最短可在申请次日获得签发;免除申请费用,外国人才及其家属免交签证费和急件费,“零费用”办理。